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6号)的函

发布时间:2020-04-16|来源:守信激励

  

甘孜州、眉山市、内江市、攀枝花市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6号)转发你们。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的规定,请将四川省康定县鑫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鸿浩腾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沙琪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威远县侨生能源有限公司、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建利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站5家企业移出“黑名单”管理,终止联合惩戒措施。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6号)